2020年10月16日,樂友講堂在我所17層會議室如期舉行。民商部實習律師王欣予擔任本期例會主持人。
新法速遞環節,由實習律師杜婉婷結合自身工作經歷及近期工作情況,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船員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為依據,從該司法解釋共二十一條規定詳細解讀出發,分享了對涉船員糾紛的船員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居間合同等不同法律關系的認定及解決路徑的問題。聚焦船舶優先權的確認、船員工資報酬的構成等問題,探討了船員違法作業情形下工資是否應予保護,勞務情形下侵權責任的承擔、工傷情形下工傷保險待遇與民事損害賠償的相互關系。并對涉外勞務合同的法律適用等海事司法實踐中急需解決的現實問題做出了分析。杜婉婷通過立法背景和立法需求對法律條文進行了詳細分析,讓大家較為全面的了解該新出臺的司法解釋。
刑事部實習律師崔旭丹以《物權編(重點在所有權和用益物權)》為題,為各位律師帶來了一堂生動的《樂友講堂》。崔律師從《民法典》的現實意義入手,以物權編就緊跟在民法典的總則編之后的重要性出發點,從本次民法典中物權的四大亮點著手進行講解。她通過列舉有人在家深夜聚會擾民,或者我們隨處可見的電梯間廣告,以及老樓沒有電梯等現實意義的案例,對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土地經營權、居住權和擔保物權四塊進行了深入剖析。嚴謹的法律規定條紋通過崔律師接地氣地分析方式,使得講堂氛圍活躍,取得了良好的講課效果。
樂友講堂每周五下午兩點準時開始學習,必不可少的新法速遞和專題講座學習已經成為了所里的慣例。隨著民法典的出臺,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律師要把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用好民法典。所以從今年八月份起,樂友講堂開始舉行《民法典》分篇學習,及時學習新法以提高我所執業律師的業務能力,“提升自我,為樂友添磚加瓦”。當然,樂友講堂也熱烈歡迎各位律師同行來我所交流學習,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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